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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教育部修法 科學班納入實驗教育規範 | 文教新訊 | 文教 | 聯合新聞網
科學班明確納入實驗教育!教育部近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學校或經學校申請,與大學合作辦理實驗科學班;另增訂學校附設國中部或國中有特殊優異表現的學生,得直接錄取入科學班就讀的程序,其直接錄取人數應併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每班學生數計算。教育部說,目前國內共建中、北一女、台中一中、嘉中、雄中等十所高中設科學班。. } }); } 教育部昨天召開課審會審議大會,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學班課程實施規範」草案進行審議,因教育部已於5月31日新修正發布《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且因科學班屬於《高級中等教育法》所涵的部分班級實驗教育,其課程亦同有「不受課綱限制」之適用,因此原研修小組所擬具的科學班課程實施規範草案,基於「法律上情事變更」的理由,決議不予受理,投票決議「不通過」。教育部表示,將依據課審大會決議,不另行發布科學班課程實施規範,學校現行辦理的科學班可依新修正公布的「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提報實驗計畫,經教育部審查通過後即得實施,科學班學生學習權益不受影響,也不會影響108學年度新課綱的推動。教育部5月31日新修正發布的《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針對「科學班」的實驗事項、申請辦理及審議核准程序、招生方式、成效評估等具體內容,訂明文規範。教育部表示,為培育兼具人文素養及科學專業知能的科學傑出人才,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學校或經學校申請,與大學合作辦理實驗科學班。考量學校辦理科學班屬實驗課程之範疇,且其課程規畫、師資、設備、經購物網購達人費項目、審議學生入班資格及學科資格考試等,都與合作大學共同辦理,因此學校辦理科學班者,應與合作大學共同辦理「規畫課程、師資、設備、經費項目及金額」、「成立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等,並於計畫中載明。《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增訂科學班相關辦理規定,教育部表示,現行全國科學班學生總網友一致推薦最新數有其限制,未來如有學校未再繼續辦理科學班而產生全國科學班學生總數未達上限之情形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評估實際需要,開放學校申請辦理科學班。辦法明定學校辦理科學班者,應符合下列條件:最近一次學校評鑑獲優等(或一等);首次辦理前三年內,有學生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亞洲物理奧林匹亞競賽或美國英特爾國際科技展覽會,並獲獎項;經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合作大學同意共同辦理學生入好康活動網路熱賣商品學甄選、課程規畫、實驗探究及指導學生完成個別科學研究之文件。另外,辦法明定,直 轄 市 、 縣(市)主管機關主管之學校所設國民中學部或國民中比價撿便宜省錢妙招學有特殊優異表現學生,經各該校列冊,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初審後,經擬入學校之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直接錄取入科學班就讀,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主管機關主管的學校所設國中部或國中,經擬入學校之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直接錄取入科學班就讀,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直接錄取人數,應併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每班學生數計算。教育部表示,因科學班總人數有其上限,且無論是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直接錄取入科學班就讀,抑或另經甄試管道獲錄取者,均為參加科學班入學甄選之方式,因此明定直接錄取人數應併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班學生數計算。教育部修法將科學班納入實驗教育。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祖父母喪假5天變10天 政院有意見
中國時報【周毓翔、張理國╱台北報導】
考試院院會7月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將請休假從半日改小時計、事假從5天修正為7天、祖父母喪假從5天調整為10天,但相關修法必須與行政院會銜後才能提案,行政院對部分修法仍有意見,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昨質疑,祖父母喪假沒必要增加到10天。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孝親重在生前陪伴,而不是死後放假增加幾天,若把5天調整為10天,形式上的意義大於實質意。
考試院祕書長李繼玄昨在立法院表示,行政院同意修法改以小時計,但對於祖父母過世喪假從5天增至10天則態度保留,考試院已經要求銓敘部研議,最近會提到考試院院會再討論。
許智傑認為,祖父母過世一般人不會參與太深,會請喪假就是要處理喪葬事宜,如果不是主責處理,「難過就在家難過,不用去現場難過」,給10天的假會被認為是「福利」,5天就夠了,不需要到10天。
銓敘部長周弘憲則回應,祖父母過世都是不幸的事,應該不會有人當成是福利。至於這次修法,主要是考試委員主張應該參照《勞基法》,而之所以有到10天,是因為有些人住在偏選或外離島,某些情況下需要較長的時間。許智傑則補充,若有特殊狀況,給10天也是合理,法規可以不要訂這麼死。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認為,公務人員請假改以小時計是否能與事假增加天數等先處理,若祖父母喪假一直無法取得共識,另兩項也會被影響而暫緩。
人事行政總處官員表示,這次修法行政院的立場是以「三段式」處理,可能先通過最沒有爭議的第一項修法,修假改以小時計算;若再有共識,則可再通過事假從5天變為7天;最後才是通過祖父母喪假修正部分。
李繼玄強調,考試院適合議制,會盡快開會,至於能否脫鉤處理,可以朝這方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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